《巨成創新技術安全管理條例》發布
2025年正值全國 “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” 收官之年,《巨成創新技術安全管理條例》應時而生。本條例以巨成結構核心創新技術應用為監管重心,重點覆蓋 “鋼滑道移位”、“抽梁拔柱” 等領域,從責任劃分、過程控制、獎懲機制等方面梳理形成科學規范的管理體系,為行業提供了可借鑒的創新技術安全管理范本。
一、明確范疇,壓實三級責任
《條例》嚴格界定管理適用范圍,明確覆蓋頂升、頂降、糾偏、平移、旋轉等移位工程,以及拆梁拔柱等高危險性工程的檢測、設計、施工等全環節。
在責任體系構建上,確立“公司統一任免、責任層層壓實”的管理框架:檢測、設計、施工環節的項目經理及項目審查負責人由公司統一任免,作為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,對全流程安全質量負責;主管領導承擔安全管理的領導責任,形成“決策層—管理層—執行層”三級責任閉環,杜絕責任真空。
二、全程管控,技術管理協同
《條例》以“科學檢測、精準設計、規范施工”為核心,構建全流程安全與質量控制體系:
檢測環節:要求全面調查現場環境、收集結構現狀信息和缺陷缺陷等數據,通過系統分析確保檢測結論科學準確,為后續工作奠定數據基礎。
設計環節:設計師需依據方案小組方案構建力學模型,相關計算書存檔備案,同時在圖紙中明確標注安全與質量控制關鍵要點,從源頭把控技術安全。
交底環節:施工前組織技術交底,以安全與質量控制要點為核心,項目設計、施工、審查負責人必須到場,參與人員需簽字確認交底內容,確保安全要點傳達到位。
施工環節:到達安全質量控制節點須向公司匯報,設計與審查負責人現場確認關鍵技術指標,必要時駐場指導;疑難問題經公司審批后方可實施,杜絕擅自操作。
審查環節:審查負責人對方案可行性和安全質量控制節點嚴格審核,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并簽字,形成可追溯的審查記錄。
三、量化獎懲,強化執行力度
《條例》貫標專題學習會議
《條例》配套完善的獎罰體系,通過激勵與約束安全管理落地:
獎勵機制:對嚴格執行安全與質量控制要求且未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的項目,年底按公司總產值千分之一及項目產值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。
處罰措施:未嚴格執行要求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以及造成經濟損失但未引發安全事故的,公司將根據《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》規定,給予經濟處罰并通報批評處理;若引發安全事故,除按公司規定處理外,還將依照《安全生產法》從嚴處罰。
此條例的出臺,是巨成結構對“生命至上”的莊嚴承諾。通過構建“預防—管控 —追責”的閉環體系,確保高危險性工程全流程安全可控,為行業樹立了新的標桿,為巨成結構技術創新奠定了安全基石。